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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9年全國三五童軍節慶祝大會實施辦法


依據:


本會99年工作計畫。


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慶祝序列活動籌備委員會。


目的:


配合中華民國建國100年暨童軍創始100年慶祝活動,藉由擴大舉辦活動,作為連續三年序列慶祝活動之暖身與起動儀式。


配合教育部政策,推動終身學習理念,鼓勵童軍伙伴關懷社區,培養服務社會及感恩惜福、飲水思源之觀念。


擴大辦理童軍節活動,貫徹「人生以服務為目的」之銘言,以啟動台北市花博會作為服務社會之重點,增進社會大眾對童軍服務之瞭解。


藉由辦理各種服務學習活動,鼓勵童軍日行一善,參與「童軍一百、行善一百」活動,促進詳和社會。


三、大會主題:童軍99邁向100、服務人群行善最樂


四、指導單位:教育部、內政部、外交部、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五、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六、協辦單位:中正紀念堂管理處、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營運總部、


台北市東門國小、昌盛文教基金會、中國童子軍教基金會、


各級童軍會


七、活動時間:9937(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3


八、活動地點:中正紀念堂民主大道


九、參加對象:預計2500人(詳附件各縣市參加人員一覽表)


(一)、北部縣市童軍會籌組代表團參加


二)、餘各縣市童軍選派代表隊參加


三)、對童軍活動有興趣之社會大眾


十、活動內容:


(一)、慶祝大會


(二)、童軍技能觀摩會(主題包括關懷社區、社會服務、敬老服務活動、體驗學習、品德教育、童軍技能及幼童軍闖關活動等)


(三)、義賣活動(所得捐助海地震災重建工作)


(四)、童軍專科章考驗活動


十一、各縣市童軍會參加配合事項


(一)、組團參加(應包括績優童軍團代表、國花級童軍、金質團領導人員獎章受獎人員等)


(二)、提供縣市有關服務學習、服務成果、活動成果展示,參與義賣活動


(三)、提供動態童軍表演節目


(四)、提供童軍技能及幼童軍技能闖關活動


十二、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備註


09:00-09:30


準備工作及工作人員報到


 


09:30-10:30


各縣市代表團報到後引導入場


 


10:30-12:00


慶祝大會


1.          啟動「童軍一百、行善一百」儀式


2.          頒發全國性工作獎章、團領導人員金質獎章、績優童軍團、國花級童軍


3.          童軍與服務人群宣誓


4.          表演活動


 


12:00


午餐 (各項活動繼續進行)


 


12:00-15:00


展覽、服務學習、敬老活動、專科章考驗、童軍技能活動、義賣活動


 


15:00-15:30


場地清潔、賦歸


 


 


十三、報名辦法:


(一)各團請以團為單位向所屬縣市童軍會報名。縣市童軍會請確實掌握參加團之人員名冊及基本資料,俾辦理保險、交通及供應午餐及飲水等事宜。


(二)、各縣市童軍會請組團(隊)參加,各縣市童軍會請於228日前將縣市參與人數一覽表及各項展覽、表演活動報名表等,傳真至02-27736525中國童子軍總會報名。


(三)、聯絡人:總會 張文鑫 先生02-27401336分機118


十四、工作人員:


(一)、工作人員由大會主辦單位遴聘或邀請熱心童軍運動之服務員與社會人士擔任。


(二)、工作人員表現優良者,由童軍總會函請有關單位或服務單位給予獎勵。


十五、經費


(一)、大會相關活動經費由主辦單位籌措,並向有關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申請經費補助。


(二)、參與大會之各縣市童軍會代表團由大會酌予補助交通費及午餐費。


(三)、童軍參與大會舉辦專科章及闖關活動,酌收工本費,收費標準另訂之。


十六、附則


(一)、注意事項


1、本次活動風雨無阻,如遇天雨,活動照常進行,並請各團自行準備雨具。


2、參加童軍請穿著標準童軍制服,攜帶團旗與旗桿。各縣市代表團另請準備縣市童軍會旗。


3、儀典進行時,參加各團請自備童軍椅。


(二)、慶祝大會程序


項次


活動內容


備註


1.         


中華民國99年全國三五童軍節慶祝大會 大會開始


 


2.         


全體肅立 主席就位


 


3.         


唱國歌


 


4.         


重溫諾言(稚齡童軍、幼童軍、童軍)


 


5.         


主席致辭


 


6.         


貴賓致辭


 


7.         


頒發全國性工作獎章、績優童軍團、團領導人員金質獎章、國花章


 


8.         


童軍與服務人群宣誓


 


9.         


歡呼


 


10.     


唱中華民國童軍歌


 


11.     


禮成


 


 


(三)、童軍技能觀摩會暨義賣注意事項


1、設置童軍技能觀摩活動攤位50個,內容包括童軍活動成果展、童軍參與救災成果展、敬老活動、幼童軍技能與童軍技能闖關等4大區。


2、以上各區由大會協調參與縣市童軍會提供設置,並邀請有關團體或單位參加。


3、大會另設服務台、急救站、環保服務等設施。


4、技能觀摩會,由台北市童軍會負責辦理,設計闖關活動卡,參加闖關活動者(幼童軍、童軍及行義童軍),需繳交50元報名費(包括闖關卡及闖關活動完成後發給活動布章一枚)


5、請各縣市設置大會主題攤位暨義賣手工藝品,義賣所得捐贈海地救災。


6、闖關活動,幼童軍以個人方式進行,童軍以上需4人為一組參加。


7、報名費請以縣市為單位劃撥至台北市童軍會。郵政劃撥帳號19031648,戶名: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


(四)、童軍專科章考驗辦法


1、童軍專科章考驗由台北市童軍會負責辦理。


2、考驗項目包括個人衛生、公共衛生、安全、環境保護、地球科學、星象、社區公民、國家公民、訊號、攝影、舞蹈、自行車修護、電腦維修、網頁設計、自行車、溜冰、國術、球類與體適能等。


3、童軍參與專科考驗者需繳交報名費,每報名一科專科章報名費為100元。每位童軍最多報名兩項專科考驗。報名費請於現場繳交。


4、報名表需於現場繳交excel電子檔,請帶隊老師將報名表檔案儲存於隨身碟當中,於報到繳費時一併繳交。


(五)、各縣市參加人員一覽表


1、參加一覽表


 編號      


縣市別


團數


人數


交通費補助原則


1


台北市


40.5


1620


 


2


台北縣、基隆市、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


10-12


400-480


每縣市每團補助6000元,不足數由縣市會籌措


3


苗栗縣、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


7


280


每縣市每團補助8000元,不足數由縣市會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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